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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培訓管理辦法

員工培訓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和促進培訓工作持續、系統地進行,提升員工職業技能和素質,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培訓宗旨

全員培訓,終生培訓。

 

第二章培訓體系

第四條培訓的職責

(一)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機構作為人力資源開發和培訓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

(二)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管理機構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負責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五條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知識、技能和素質培訓。

(一)知識培訓

對員工進行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其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和適應未來工作所需的新知識。

(二)技能培訓

對在崗員工進行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的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地應用、發揮、提高。

(三)素質培訓

對員工進行心理學、人際關系學、社會學、價值觀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系,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第六條培訓形式

培訓形式分為公司內部培訓、外派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

(一)內部培訓

1.新員工崗前培訓。指公司為新員工介紹有關公司的基本背景情況,使員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的基本內容與方法,幫助員工明確自己工作的職責、程序、標準,并使他們初步了解企業及其部門所期望的態度、規范、價值觀和行為模式等,從而幫助其順利地適應企業環境和新的工作崗位,提高工作績效。具體內容見《新員工崗前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指公司為更新/擴展員工知識面、增強員工技能,為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減少工作失誤以及工作輪換、橫向調整和晉升做準備。具體內容見《崗位技能培訓》。

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原有從業人員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應對其進行崗位技能培訓。轉崗培訓可視為新員工崗前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的結合。

4.繼續教育培訓。指具備專業技術職稱的從事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的員工每年應參加不少于72小時的繼續教育。每年由各相關專業部門于年初提出本專業年度繼續教育培訓計劃安排,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按計劃執行。

5.部門內部培訓。指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的、靈活實用的培訓。部門內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匯報培訓情況。

(二)外派培訓

外派培訓是指培訓地點在公司以外的培訓,包括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國內外短期培訓,海外考察,MBA課程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培訓、資格證書培訓等。具體內容見《員工外派培訓》。

(三)員工自我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積極參加各種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的培訓。

第七條培訓檔案

(一)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應建立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簽到表(表HR-px001)、培訓教師檔案、培訓往來單位檔案、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獲得的各類培訓資料目錄、內部考試試卷等。

(二)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應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填寫《員工培訓記錄表》(表HR-px002),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

(三)各部門組織內部培訓時,填寫《員工培訓記錄表》,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并送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存檔。

 

第三章培訓資源建設與管理

第八條培訓資源包括培訓師、培訓教材、培訓設施設備、培訓經費等。

第九條培訓講師

(一)培訓講師分為內部講師和外部講師,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應建立培訓講師檔案供各部門培訓調閱使用。

(二)內部講師由公司各級管理者和業務骨干構成,各級管理者負有培訓員工的義務和責任。內部培訓師可以報銷一定金額書籍費,視每年培訓的次數而定。

(三)外部講師是通過公司聘請的授課講師,其課酬根據實際情況和培訓預算確定,通過培訓效果的評估決定是否繼續聘請該講師。

第十條培訓教材

(一)培訓教材包括內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載體可以是書面文字、電子文檔、錄音、錄像等形式,教材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統一管理。

(二)內部培訓教材通過以下渠道建設:

1.工作過程中的經驗分享與教訓總結;

2.企業本年度重大事件(成功或失敗)的案例;

3.培訓師組織開發;

4.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組織開發;

(三)外部培訓教材引入和消化

公司聘請外部機構進行培訓的,外部機構應提供教材,教材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統一歸檔管理;

公司員工參加外派公開課程的,應在培訓結束1周內將教材的原件或復印件交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存檔。

內部講師可以借閱相關主題的教材。

第十一條培訓設施設備

培訓設施設備的建設、購置、維護和管理依照“資源共享、充分利用”的原則由公司辦公用品管理機構統籌。

第十二條培訓經費

公司每年投入一定的經費用于培訓,經費?顚S,主要用于培訓、講師培養等。

培訓費用的報銷范圍包括學費、報名費、資料教材費用等。

為了便于管理,因培訓所發生的交通、餐飲費用在各部門預算費用中列支,按公司標準報銷。

 

第四章培訓計劃與實施

第十三條培訓計劃

培訓計劃包括年度培訓計劃和月度培訓實施計劃。

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每年11月初發放《培訓需求調查表》(表HR-px003),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培訓需求調查表》匯總,并于12月初前上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結合公司的發展戰略、培訓需求調查情況、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信息,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表HR-px004)。年度培訓計劃應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對象、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年度培訓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到各部門。

各部門根據年度培訓計劃,于每月25日前制定下月培訓實施計劃,送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四條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表HR-px005)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經總經理同意后,由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對于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派培訓的員工,應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出培訓表》(表HR-px006),經所在部門分管領導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六條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需要調整的,應向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上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分管領導審批。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管理機構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像、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后以此為依據建立培訓檔案。

 

第五章培訓效果評價與考核

第十八條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應通過培訓效果評價提高培訓效果。以決定是否需要更進一步接受培訓、或改進培訓工作方法。

第十九條常用的培訓效果評估方法有如下幾種,效果評估與培訓考核可以結合在一起做。

1.培訓課堂考核(紀律和態度)

2.培訓評估

3.考試、總結、工作筆記、案例分析

4.現場操作

5.日常工作應用(有記錄或成果)

6.工作改善計劃或方案,并組織實施

7.分享、授課或主持研討會

8.工作業績

第二十條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必須進行培訓效果評估,由學員填寫《課程評估調查表》(表6),征詢受訓人員對本次培訓課程的安排、培訓師進行評估,以利以后工作。

第二十一條培訓結束后學員應創造性的將在培訓中獲得的知識、技能在工作中應用,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將不定期的到各部門了解培訓后學員行為的改變程度。

第二十二條培訓評估與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促使學員在學習中遵守紀律、認真學習;評價本次培訓的效果以便于改善培訓工作;督促學員應用培訓所學的知識和技能。

第二十三條員工在培訓期間不得無故終止培訓。

第二十四條學員是培訓考核活動中的被考核人,培訓考核一般由學員的上司負責,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協助?绮块T學員的考核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組織考核?梢笫苡栒邔懗雠嘤栃〗Y,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作風上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

第二十五條員工達不到培訓要求的,培訓費用由員工自理。

第二十六條人力資源管理機構于每年六月底對培訓效果及要求進行總結,并通過月季度培訓計劃的實施加以修正。

 

第六章受訓者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七條受訓者的權利

(一)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

(二)經批準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第二十八條受訓者的義務

(一)培訓期間受訓員工一律不得故意規避或不到。

(二)培訓結束后,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知識和技能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三)非脫產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余時間,確需占用工作時間參加培訓的,應憑培訓部門的有效證明,報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批準。

(四)員工脫產培訓期間,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合同在培訓期間到期的,應續簽一定年限的勞動合同,其生效日期為前一份合同期滿之日。該要求對已到法定退休年齡者例外。

(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須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

1.脫產培訓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

2.一個自然年度內,公司支付培訓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

第二十九條外培人員義務

外出培訓人員返回后,須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完整的學習資料,連同考核成績、結業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資料送所屬部門人力資源培訓主管處存檔。

外出培訓人員有義務將培訓時所學知識整理成文,作為講習材料,在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的安排下向相關人員講授。

參加外出培訓人員,應相應填寫《員工外出培訓表》(表7),并在培訓結束后填寫《外出培訓訓練報告書》(表8),在返回后一周內交人力資源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培訓協議中勞動合同順延的標準:

1.一個自然年度內,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為5000-10000元的,原勞動合同順延一年;

2.一個自然年度內,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為10000-20000元的,原勞動合同順延二年;

3.一個自然年度內,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為20000-30000元的,原勞動合同順延三年;

4.一個自然年度內,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為30000-40000元的,原勞動合同順延四年;

5.一個自然年度內,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為40000元以上的,原勞動合同順延五年;

6.脫產培訓時間超出3個月的,每超出3個月,原勞動合同順延一年。

7.勞動合同延長年限最長不超過5年,兩種計算方式有差異的,以長的期限為準。

第三十一條員工未按約定完成服務年限的或在培訓期間辭職的,應按約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七章新員工崗前培訓

第三十二條新員工崗前培訓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原則。

第三十三條新員工培訓是該員工的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的共同責任,應在報到后一個月內執行。

第三十四條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組織的企業常識培訓和各部門安排的培訓,部門培訓責任人為部門負責人。

(一)常識培訓包括:公司沿革,理念、戰略,規模和發展前景、組織機構,相關制度和政策、行為規范,職業道德教育,公司產品結構,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

(二)部門培訓包括:

部門負責人代表部門對新員工表示歡迎,介紹新員工認識部門的其它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0.5小時。

向新員工介紹部門機構、職責、公司管理規范及福利待遇,協助其較快地進入工作狀態,培訓時間不少于1小時。

向新員工介紹其崗位的基本技能,工作程序與方法,關鍵工作考核指標,培訓時間不少于4小時。

需其他部門配合工作的,應帶新員工與配合部門工作人員認識,并介紹該部門的結構、職能,與本部門的聯系事項,以及部門間配合的工作要求,培訓時間依據工作內容確定,應不少于半小時。

第三十五條員工試用期滿,由于個人原因尚未參加新員工崗前培訓的,不得轉為正式員工。

第三十六條培訓結束后,應進行考核。合格者,進入上崗試用期;不合格者,重新培訓。

第三十七條新員工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應將培訓記錄歸檔。

 

第八章崗位技能培訓

第三十八條崗位技能培訓包括:高層管理人員培訓、中基層管理人員培訓、和基層員工培訓。

第三十九條高層管理人員是指對公司戰略決策有重要影響的人員,包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級管理人員。

第四十條培訓目的:通過培訓使高層管理人員掌握經營環境的變化、行業發展趨勢以及進行決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洞察能力、思維能力、決策能力、領導能力,以確保決策人正確地履行職責。

第四十一條培訓內容:對高層管理人員培訓重點應該側重于觀念、理念方面,此外還有市場經濟所要求的系統管理理論和技能,如管理學、組織行為學、市場營銷、企業經營戰略、企業經營過程控制、領導科學與藝術等。

第四十二條培訓方式以外培為主。

第四十三條中層管理人員是指廠部級管理人員,基層管理人員是指科級管理人員。

第四十四條培訓目的:通過培訓使中基層管理人員更好地理解和執行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決策方針,具備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管理能力,改善管理工作績效、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質量,為企業培養接班人。

第四十五條培訓內容:

(一)管理基本知識與技能:管理學、組織行為學、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市場學、領導科學與藝術等課程。

(二)業務知識與技能:負責的業務領域如技術、銷售等領域的知識與技能。

(三)工作改進:工作分配、工作方法的改進、工作流程的改進。

(四)其它培訓。

第四十六條培訓方式采取內外部培訓相結合的形式。

(一)在職開發:鼓勵中層管理人員承擔更大的責任,以增長才干,培養領導能力。

(二)“請進來、走出去”式培訓:結合公司自身的業務發展,外請行業專家講課或到先進企業參觀學習、交流經驗。

(三)內部研討:企業組織內部研討活動,鼓勵中層管理人員研討公司的經營管理問題。

(四)輪流任職:安排有培養前途的中層管理人員在企業的各管理崗位輪流任職。

(五)脫產培訓:選送有培養前途的中層管理人員到高等院校進行管理培訓。

第四十七條基層員工包括技術人員、銷售人員、各類職能人員和生產一線的員工等。

第四十八條培訓目的:提高基層員工的專業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掌握本專業的新知識和新技術。

第四十九條培訓內容:針對在崗員工崗位職責、專業技能、操作規程、業務流程等進行反復強化培訓,以使員工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地應用、發揮、提高。

第五十條培訓方式

(一)專題培訓:根據不同的業務性質,公司選派員工參加各類專題培訓班。

(二)脫產進修:公司選派員工去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脫產進修,以培養企業緊缺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其它培訓。

 

第九章外派培訓

第五十一條培訓目的:通過外派培訓,使公司人員學習業界先進技術、專業技術技能。

第五十二條外派培訓的內容包括政府法令規定的,由政府單位和公司主辦及核定的資格鑒定課程;特殊的專業知識或技能課程;各種取證考試;海外交流考察;MBA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進修培訓等。

第五十三條外派培訓的形式分為全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培訓。

第五十四條外派培訓計劃: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及各部門應于新年度開始前提出外派培訓計劃并報批核準。臨時外派項目,申請人應按正規的程序提出申請,經部門領導、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五十五條參加外派培訓人員的人事關系應在本公司,應有長期服務于本公司的意愿。

第五十六條參加外派進修培訓的人員應填寫《員工外派培訓表》。

第五十七條外派培訓人員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的,其人事關系歸人力資源管理機構管理,工資待遇按協議執行。

第五十八條外派培訓結束后,外派培訓人員應于返公司七日內將外派培訓期間所填寫的學習日志交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個人參加培訓學習結束后,須持結業證、考試成績或其他證明材料到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備案登記。

第五十九條外派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應在返公司七日內匯總填寫明細,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審核登記后辦理報銷手續。

第六十條進修人員若申請半脫產、全脫產進修,期間的薪金發放標準依公司相關薪金制度執行。

 

第十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本管理辦法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起草并解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二條本辦法未盡事項,由人力資源管理機構負責協調解決。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4557號